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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普通货物物品】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处罚

时间:2018-11-08 22:51:34

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处罚
  
梁栩境律师
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
金牙大状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
 
一、个人犯罪主体的法定量刑
根据刑法第153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6条的规定,对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量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.走私货物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,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
2.走私货物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,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
3.走私货物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,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4.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偷逃应缴税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“其他严重情节”;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,应当认定为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:
(一)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;
(二)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;
(三)为实施走私犯罪,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;
(四)教唆、利用未成年人、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;
(五)聚众阻挠缉私的。
 
二、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定量刑
根据刑法第153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24条的规定,对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量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.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,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2.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,属于情节严重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3.偷逃应缴税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,属于情节特别严重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 
三、其他情节
1.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,按照累计走私货物、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。在累计应缴税额时,应根据各次走私的货物、物品的完税价格和走私行为发生时的税率分别计算然后相加。
2.武装掩护走私的,按照《刑法》第151条第1款、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。
3.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,以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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